開飯店需要哪些證件?
開飯店需要哪些證件?
申請對象:各類餐飲企業(飯店、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飲品店、食堂等)
三、辦理依據: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行政許可法》、《餐飲服務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等
四、辦理程序:填寫《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》,并提供資料→受理→現場審查→發證
五、提供資料:
1.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預先核準證明;
2.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或者業主)的身份證明(復印件);
3.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有效健康體檢合格證明;
4.餐飲服務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(如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等);
5.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、加工流程、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;
6.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相關衛生管理制度;
7.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或情況說明(小型餐館暫不需提交);
8.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(使用市政自來水的免報告);
9.設置專(兼)職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及人員的證明資料;
10.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;
11.關鍵環節食品加工規程;
12.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(小型餐館暫不需提交);
13.不屬于被限定人員的說明資料;
14.其他資料。
六、繪制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平面示意圖注意事項
1、平面圖應按“上北下南,左西右東”的規則繪制;
2、平面圖應標明各場所的面積(長、寬),有門、窗(含紗門、紗窗)的應標注其所在位置;
3、平面圖應標明經營場所(加工操作場所、就餐場所等)和設備布局(冰柜、展示柜、消毒柜、烹飪設備等)、加工流程(從原料進入到成品傳出的布局)、衛生設施(水池、衛生間)等各類場所的位置;
4、水池應標明“蔬菜類清洗池”、“肉類清洗池”、“水產類清洗池”、“餐具清洗池”、“餐具消毒池”、“清洗工具池”六類用途;
5、有專用洗菜場所和食品庫房的應標明該區域位置;
6、加工操作場所能達到“從生到熟”順序要求的應標明其合理流程布局(如原 料進入口、成品傳出口);
7、標明門面所在地理位置(街道名稱和鄰近的醒目建筑);
8、平面示意圖的下方注明總面積、加工操作場所面積、就餐場所面積。
七、辦理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流程圖
?到工商部門辦理《名稱預先核準證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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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到縣疾控中心辦理餐飲服務人員健康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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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到縣食藥局填寫《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》,并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、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復印件、經營場所布局平面圖等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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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受理,符合條件的下達《餐飲服務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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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縣食藥局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到現場核查并做出行政許可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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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準予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
八、承諾時限:
1、受理后,20日內進行現場驗收,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審查決定;
2、作出批準決定后10天內頒發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。